四川省古蔺县一“90后”少年喜欢流连夜店,最后染上毒瘾,入不敷出,于是伙同老乡抢劫,又容留朋友在其住处吸毒,近日,。
1999年出生的王某波,是四川省古蔺县人。不喜欢上学的王某波,在初中二年级时就早早辍学。辍学后王某波在2012年至2016年4月份先后在我省泉州、浙江省的义乌、金华、宁波等地打工。
2016年5月,王某波辗转到莆田市黄石镇,在一家鞋厂打工。王某波与同在本厂打工的老乡夏某峰熟识,并结识了赵某声、邱某生等人。几个年轻人下班之余,经常一起混迹于莆田市区酒吧、KTV等娱乐场所。
2016年9月15日晚,王某波照常与朋友在莆田市区某酒吧饮酒。当时,有一名自称“晓峰”的男子主动搭讪他们。年轻气盛的王某波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之后,这个“晓峰”就将王某波带到酒吧附近一宾馆,拿出让王某波试试,说醒酒效果特别好。王某波试了一次就上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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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玩还吸毒,王某波自然口袋很快就被掏空。而他那些老乡、朋友因为经常去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手头也很紧张。
于是,2016年9月27日,王某波伙同邱某生、夏某峰(均另案处理)经策划踩点后,当日凌晨1时40分左右,王某波等人携带事先准备的钢管及麻袋,驾驶摩托车到黄石镇四脚亭的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拿着钢管开始砸夹烟机的玻璃。值班的2个女营业员听到响声后,打电话通知便利店老板周某。由于夹烟机是别人寄放在店前的,周某到店里劝说王某波等人未果后,用手机拍下抢劫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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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波等人见没人敢出来阻止,更加有恃无恐。他们用随身钢管将便利店门口的2部夹烟机中10包九五至尊硬盒香烟、43包硬盒中华香烟、45包硬盒芙蓉王香烟、6包黑色硬盒芙蓉王香烟、40包红色硬盒七匹狼香烟、50包白色硬盒七匹狼香烟、8包蓝色硬盒七匹狼香烟、20包硬盒红双喜香烟。事后经鉴定,被抢香烟价值人民币5289元。
抢到手后,王某波得意洋洋,决定再找个机会去吸毒庆祝。2016年9月29日凌晨1时许,王某波在其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雪大道的一出租屋内容留朋友邱某生一同吸食甲基苯丙胺()。
当天下午,王某波与朋友邱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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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王某波伙同同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劫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289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编辑:莆田大鱼网(ID:ptdyw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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