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完成后,用来封路的水泥墩没有撤走,男子半夜醉酒驾车撞上并摔死。昨日,男子家属认为水泥墩才是导致事故的“元凶”,,要求作出赔偿。
【事件】女子坐在栏杆上
“妈妈,下来!我们回家。”昨日上午10时左右,在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8楼天台,一名4岁的小女孩蹲在地上哭喊着。在她5米远,一名年轻的女子坐在栏杆上,一只脚放在栏杆外,情绪激动,一副随时要跳楼的样子。
“别犯傻,孩子已经没有爸爸了,不能没有妈妈。”女子的婆婆跪在地上哭道。
“不处理,我就不下来。”女子激动地说。
记者了解到,女子姓杜,湖北人,今年28岁,有个4岁女儿和一个2岁儿子。
“她是趁我们没注意,跑到天台上的。”杜某的小姑介绍,他们本来在二楼,杜某将2岁的儿子递给她,转身就离开,没想到会想不开。
据悉,直到当天12时30分左右,杜某的好朋友黄女士赶到现场,才将杜某劝说下来。
女子究竟为什么要跳楼?
原来,杜某的丈夫姓洪,省新人,今年30岁。10月21日,洪某从泉州骑摩托车回家,途经省道308线霞美四季康城时,撞到路上一个水泥墩后摔死。
据洪某的弟弟介绍,他们在事故现场附近还发现了其他水泥墩,是可移动的,用于固定警示反光柱,“哥哥撞上的水泥墩没有反光标志,才会导致事故发生。”他认为,水泥墩是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道路施工完成后遗留下的,但没有及时清理,才导致事故发生,,要求相应的赔偿。
【调查】女子丈夫醉酒驾驶 撞上水泥墩摔死
昨日,记者来到市交管大队,了解洪某发生事故的调查结果。
据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事故发生在21日凌晨1时20分左右,洪某驾驶一辆黑色摩托车,从泉州往霞美方向行驶,在省道308线霞美中骏四季康城小区前发生事故。
“摩托车撞上路上一块水泥墩导致翻车。”该工作人员介绍,水泥墩碎裂成3块,散落在路面上。
记者从民警拍的事故现场图片看到,水泥墩位于省道308线的右车道,距离路沿3米左右,而摩托车倒在水泥墩前方约53米处,洪某摔倒在摩托车旁,地上留下一摊血迹。记者在水泥墩碎块中并没有发现有反光标志。
据民警介绍,事故发生后,洪某被送到泉州180医院抢救,因头部受创严重,于当天下午6时抢救无效死亡。对洪某血液检测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达153.67mg/100mg,属于醉驾。
民警表示,目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昨日,记者来到事故现场,发现该路段的路面已经清理干净。记者从市交警大队获悉,该路段由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发包,由中际联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承包,进行“白改黑”,于9月底完成施工。
【律师】死者负有主要责任
记者咨询了福建(南安)求达律师所律师苏志聪,他表示,这起事故属于单方事故,没有肇事者,公路局是否需要负责,视水泥墩在事故所起的作用而定,最终以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为准。
此外,洪某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或者预见饮酒后驾车的危险性,因此他要负主要责任。如果洪某发生事故前,是和别人一起喝酒的,那么劝酒人和组织者本应有护送和安排留宿的责任,所以他们也负有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