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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包租公 开靓车去偷水泥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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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路边的野花不要采”,然而近日,北滘一男子不去采花,竟“采”走了人家笨重又不值钱的水泥墩,关键是他的作案车辆竟是一辆价值十多万的靓车,理由一听更是让人哭笑不得。



案件详情

7月18日下午,北滘派出所接事主梁先生报案称:于7月17日中午时分,其放在位于住宅门口的两个水泥墩,被一名驾驶粤B牌小轿车的男子盗去。事主气愤的是,自己的两个水泥墩价值不高,人工、材料费合起来也就一百来块钱,平时用于插遮阳伞用,而偷水泥墩的小偷开着靓车,看起来也是有钱人,居然连这小便宜也贪。为了惩治这种可恶的行为,事主果断报警。

      接报后,民警迅速查看周边监控视频,快速锁定一名目标男子。只见案发当天中午时分,该男子驾车路过事主家门前时,当看到路边的石墩后,果断调头折返,并顾不上天气炎热,冒着大太阳走下车,打开车尾箱,左看看,右看看,见四下无人,马上抱起路上的水泥墩,用力一甩放上车尾箱,然后马上开车逃离。后民警经过侦查,在西海村一出租屋内将涉嫌盗窃的张某(男,31岁,湖南人)抓获。

       经审,嫌疑人张某供认了盗窃石墩的行为。原来,张某日常在北滘、伦教等地以承包出租屋经营为生,7月17日下午13时30分,张某驾驶小车途经至北滘镇西海一住宅门口时,突然瞄到路旁的两个圆柱形物体,这时张某灵光一闪,想起自己在伦教承包的出租屋门口老被占道,而且感觉这两个圆形铁皮桶包住水泥的石墩好看且方便。抱着侥幸的心理,张某四处张望,趁无人之机迅速将这两个石墩搬上车,得手后马上驾车逃离。然而,张某万万没想到,在“天眼”的监视下他的盗窃行为已被全程记录,让他无所遁形。

       目前,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近期,有部分商户的物品放在外面被偷走。小编在这里提醒商户及市民,放在室外的物品要警惕,必须做好防盗措施,以免造成损失。

什么是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但如果是财物是因所有人行为不慎或者非主观意愿的丢失造成财物被第三者拾取占有,不属于盗窃罪。)
财物被盗怎么办
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10,联系附近警务人员。切记不要着急清查丢失物品,从而破坏现场。
防范盗窃指南
很多时候由于盗窃金额较小、人流量大、现场破坏、缺乏证据等原因,无法追朔。在此小编结合日常巡逻发现的情况,向广大商户及市民提个醒:
  1. 丢手机的商户都是早上和晚上下班收拾东西的时候,店里面人少,来一两个买东西的人,俩人互相配合,一个负责引开店员,然后另一个看桌子上有什么值钱的迅速偷走。
    建议大家在上下班收拾东西时,提高警惕,注意进店顾客以及店铺物品。
  2. 丢包一般都是车门没锁,钱包手机放副驾驶,而车上没人,让小偷有机可乘。
    建议下车后及时关锁车门车窗;临时下车时,要注意身上、车上财物。
  3. 物流拉货的容易丢失包裹,主要是物流车停放过于偏僻。
    建议拉货送货时,将货车停放到有监控摄像头的地方,便于监控。
  4. 物品放在屋外,被他人拿走。
    建议物品放在目光可以看见的地方,不要和要扔弃的杂物放在一起。
       除了这些注意事项外,我们民警每天每个小时都会加强巡逻,争取将这些犯罪消灭在萌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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