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有趣的世界,点击上方蓝字【乐佳生活】贫道带你看!
接到群众反映,河南滑县一家名为“滑县威林商砼有限公司”的混凝土搅拌站违法、违规在企业外边排放废水,露天堆放沙子、灰料,给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混凝土预拌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污染,就会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加大对混凝土搅拌站的污染治理刻不容缓。近日,记者在多次接到河南省直管县、滑县村民求助后,实地调查发现在滑县枣村乡境内有一家名为滑县威林商砼有限公司的建材企业,成立以来大肆污染环境,由于滑县环保局的失职,导致该企业肆意污染生态,环境保护刻不容缓,执法检查亟待重拳挥出。
在位于滑县枣村乡政府驻地南部省道东侧的威林公司院内,记者看到,整个厂区里四处弥漫着灰尘,而且其堆放原材料的场地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封闭,公司场地出入口也没有有效清理粉尘装置,随着运输车来回运送商混,地上积着厚厚一层浮土,车辆一碾轧,扬尘四起。据枣村乡道路两侧商贩以及邻近住户表示,这座商砼站两三年来每天生产过程中都在向空中飘洒着粉尘。这些严重污染的粉尘随风飘向四面八方,加重了滑县的雾霾。,导致他们在无遮无盖的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商品混凝土粉尘,使周边街道、树木、河流、村民院落全部灰头土脸。通过群众指认记者发现,在该公司西部靠近省道方向,原本是用来灌溉周边麦田的河道内大部分都被威林公司排除的高碱性水泥水所半硬化,参照现场情况来看,该公司非法向河道内排放碱性水泥液体最少一年以上。据了解,混凝土搅拌站的废水主要为清洗搅拌罐车、泵车、搅拌机等而产生,含有水泥和粉煤灰、矿粉等,为强碱性废水。同时,由于生产混凝土时,还添加有促使混凝土加快凝固的添加剂,属于国家二类毒品,因此废水还含有微量的添加剂成份,量虽小,但危害巨大!
在记者查看现场的时候,附近的住户王大爷凑了上来,当得知记者的来意后王大爷气愤的说:“同志啊,我给嫩说,这个厂是个大老板开的,听说是环保局有人,查谁都不查他,黑了还生产,在上官还有他个厂,污染了也是可严重,原来俺枣村有个在北京的记者都采访报道过,不知道最后跟环保局咋说的,反正是没有看见啥效果,听说这个老板在上官镇还有个厂子呢同样污染严重。”记者随后驱车赶往上官镇,在省道西侧,果真看到了滑县威林混凝土公司分公司,两个公司情况大致如此,不过分公司排除的混凝土残渣是已经把河道填平,现场污染现状令人发指。根据《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防治城市扬尘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明确规定堆场的场坪和路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堆场周边必须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必须采取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露天装卸物料必须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必须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由此本报不禁要问滑县威林混凝土公司是否属于违法排放粉尘废水,造成土壤水污染?滑县环境保护局是否履行了环保法所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力,?相关连接::治理要抓住关键,今年的要害就是要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甚至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对环保执法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包括能力建设,不允许有对执法的干扰和法外施权。环保等执法部门也要敢于担当,承担责任。对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也要问责,渎职失职的要依法追究,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
阅读完此文请您点击最上方蓝字【乐佳生活】关注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