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种底基布要从生产中的待染布上取材,其中一部分经直接测定后,将数据存入电脑,另一部用于制作基础试样。
生产中所用各种织物都要这样做。材质相同、组织结构不同的织物,组织结构相同而前处理不同的织物等均应视为不同的种类。
对于纱线及印花产品也适于这一原则。比如,材质相同、支数或捻度不同的纱线,或材质相同、所染底色不同的织物,均应视为不同种类。
例如,对于同一厂家生产的线密度相同、批号不同的涤纶长丝,如果试验或生产中表明染色性能相同,则可视为同一材质;反之,则应按两种材质对待。
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能每种材质都去实际染色制作色样,往往是通过折算系数进行调节的,该系数要考虑不同材料对染料的上色程度。
制作基础试样的染料品种应尽可能多一些,这样有利于在配色时有较大的选择余地,从而能得到满意的效果。
例如按某一标样配色,从电脑中仅存的三、五种染料中可能选不出符合色差要求的配方,如电脑中储存染料品种很多,则可能从不同色相的多种染料中得到符合要求的数种配方。
为保证配色的准确,当所用染料变换批号后应做染料力份试验。一般来说,如果新批号染料与电脑所存同牌号的染料力份相差不大,可视为同种;如果力份相差较大,则新批号染料应另立基础数据,但若批号变换频繁,也可视两者为同种,在后面的配色程序中根据两者力份之差,使用PF值(PerformanceFactor)加以校正。在两批染料色相有差别的情况下,无论如何应把新批号染料作为另一种染料。
每一种染料要染成八个不同浓度(对织物重)的基础试样。染色浓度的范围及浓度的档次划分要根据情况而定。(软件试样不会超过15只,一般7~8个浓度梯度就可以了)
例如某印染厂用某种染料生产的产品从浅色到深色都有,则可将染色浓度范围定为0.02%, 0.05%, 0.10%, 0.20%, 0.50%, 1.00%, 2.00%, 5.00%共八个浓度。若某一染料只用来染浅色,则八个浓度可定为:0.01%, 0.02%, 0.03%, 0.05%, 0.10%, 0.20%, 0.30%和0.50%。
有些染料,在染不同深度的产品时,有不同的工艺要求。为了使基础试样的染色工艺条件与之相匹配,每种染料仅制订一套基础数据是不够的。
譬如,某厂用直接染料染丝织物,按工艺要求,染浅色时(浓度0.5%以下)染浴内不加盐,染中色时(浓度0.5%~3.0%)加盐量为5g/L,染深色时(浓度3.0%~10.0%)加盐量为10g/L。
在这种情况下,每种染料应做三套基础试样,第一套用于配浅色,浓度范围0.01%~0.5%,不加盐;第二套用于染中色,浓度范围0.5%~3.0%,加盐5g/L;第三套用于染深色,浓度范围3.0%~10.0%,加盐10g/L。
试样要由一个人制作,手法一致。制作一套基础试样的染料不能分八次称取,应一次称取一定量的染料配成染料原液,然后按欲配染液的不同浓度量取稀释,以得到不同浓度的染液。基础试样的制作条件要尽量模拟大生产的工艺条件。
染浴pH值、助剂的种类和用量、时间、温度、浴比、后处理条件等均与大生产相同。对于混纺织物或纱线,还要根据大生产所采用的一浴法或二浴法取得染色和沾色的基础试样。为了做到这一点,应使用化学方法剥掉原材料上的两种成分之一,取得两种单一成分的织物,用来制作染色及沾色试样。
在存储基础数据之前要对基础试样进行测定。基础试样测定时一般有以下原则:尽可能选择大光区;表面不均匀或较粗糙的织物要多点测定,取其平均值;一套试样的被测面(正面或反面)及纹路方向要一致;如果是纱线试样,应预先将其绕于板架上,密度要均匀,纵横层相同,最好共缠绕四层,如果将其织成布片后测定,结果要准确些;绒类及毛毯类试样,测试前在测孔上加一块石英玻璃,被测试样压抵于玻璃外面;
毛圈织物(毛巾产品等)的基础试样,要将所用纱线织片后测定。纺织品基础试样经测定后,通常基础数据会输入纺织品软件程序的数据文件中储存起来;但有些纺织品要作特殊考虑,如涤毛混纺品是某一颜色的涤纶与另一颜色的毛纤维混纺而成,用塑料软件配色比较方便,所以基础数据应输入塑料软件基础文件中。
再如丙纶纤维采用纺前染色,其工艺与塑料染色接近,配色方法可模拟塑料色母粒配色法,所以基础数据也应建立在塑料软件的基础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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