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本质安全。
(一)修订完善地下矿山地方性规范标准,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上台阶、上水平。在前期充分试行、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规范》(DB/T2762-2016),制定了我省地下开采矿山组织保障、基础管理、矿山建设等11个方面的标准,为当前形势下全省地下矿山建设和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提供了标准依据,该管理规范已于2016年4月29日发布,5月29日实施。目前,各市已要求矿山企业按照该规范逐项逐条进行整改提升。
(二)强化关键环节专项整治和关键人员安全培训。上半年,继续督促各市狠抓地下矿山通风防火、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4个关键环节专项整治,开展4个关键环节的专项检查300余次;培训地下矿山和中型以上露天矿山的矿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矿山外包工程承包单位负责人等四个岗位的关键人员600余人,重点培训了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内容,有效提高了以上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会同省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扩能整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经省联席会议同意扩能整合的矿山,一律收回《安全生产许》,集中进行资源整合和扩能改造,严禁边生产边扩能整合。同时要求凡扩能和整合的矿山,要严格按照改扩建的有关规定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四)着手开展地下矿山风险评估。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2016〕4号)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切实解决现有手段和人员无法发现的地下矿山采空区、受水威胁隐形安全风险,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向省财政申请了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0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向中介机构购买技术服务,拟用一年时间对全省246个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面的采空区、受水威胁等安全风险评估,现在正在履行采购手续。
(五)启动非煤矿山尾矿库治理。制定了《全省尾矿库治理方案》,提出了治理目标、治理任务、方法步骤,明确了责任分工,确定利用3年时间,通过对“头顶库”等尾矿库的治理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使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9月底前,每个尾矿库均建立起“一库一策”,并按照“一库一策”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