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报道网山西讯(张玉柱)导语:众所周知,在刚刚结束的十九大会议上党和人明确提出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决胜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在今年的两会报告上,提出要把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作为2017年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强力推进,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路。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危害人们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些企业只片面的发展金融经济,确丝毫不顾环境生态,久而久之便会为人类社会持续和谐发展埋下诸多隐患。
村民求助:11月14日,一封来自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村民求助信传到了本网的邮箱:“尊敬的新闻媒体,希望你们能够关注下我们并救救我们这的环境污染,在我们这有一个吕梁山煤电公司,,企业洗煤厂排出的污水都通过墙边水沟排放到了企业西边北川河里了,我们的山坡边玉米地旁边都是煤矸石,煤矸石自燃产生的白烟呛得人呼吸困难、眼睛酸痛,收玉米的时候是最难熬的。”本网震惊,在山西省如此严厉的打击环境破坏的大纲领下竟然还能有如此的污染企业肆意污染?为了印证村民们的说法,本网于11月16日赶赴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
企业现状:经过工商信息系统查询,村民们口中所述的吕梁山煤电名为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该公司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9、44%和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56%于2004年9月8日成立,经营范围为矿产资源开采和有色金属选洗。本网进入厂区后发下该厂区脏乱差情况极其突出,厂区的空地上煤灰落了厚厚的一层,院内黑色的污水沉积,发电厂区的粉末随风飘扬,犹如沙尘暴一般。在厂区的南部本网顺着求助人的指引在一个路边发现了一条正在进行排水的暗道,黑色的污水源源不断的从暗道内向河里流出,环顾四周本网一行没有发现由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任何排污许可信息公示。根据《新环保法》第四十二条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矸石污染:在企业内进行了一番详细的摸排后本网随着矸石运送车步行大约5公里左右后找到了吕梁山煤电的矸石堆放点,在三山环抱的一处低洼地带内已经宛然成就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矸石山,大约300亩的山涧被一辆又一辆煤矸石所垫起来,据跟随一同上山的村民李益涛(化名)介绍:“原来这里放眼望去都是煤矸石,天气热的时候这些煤矸石便冒出来白烟,十分呛人,村民意见大了,矿里才弄了点黄土进行了覆盖。”顺着李先生的指引本网看到,坡度高达5、60米的煤矸石部分有燃烧过的现象。在现场环顾后本网根本没有发现拦矸坝和排水沟,更没有见到矸石的分垫层处理,矸石存放根本不符合环保要求。本网随后在环境保护部公开的《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中便看到了由于山西省部分煤矿煤矸石处置不到位暨被多次通报。
执法反映:11月16日下午14时,本网一行带着从现场拍摄的视频资料和所取得黑色水样来到了方山县环境保护局,并在监察大队见到一薛姓执法干事,在观看过本网所拍摄的视频资料后取来的水样后薛干事表示会请示领导现场查看并去现场核实,对于违法违规现象绝不姑息,并时时就相关问题对新闻媒体进行反馈。
法规制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山西态度:2017年4月28日,,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做动员讲话时说,“山西集生态脆弱和增长粗放为一体,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推动转型发展必然之路,是利在千秋的重要任务。”骆惠宁强调,山西省委、,,倒逼经济转型发展,让新发展理念在三晋大地生根结果,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好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以长远的眼光对待生态环境保护,坚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利益。
近年来,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不被持续恶化相继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众多法规也明确了执法主体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肩负起铁腕治污指责,可是在山西省的方山县,国家的环保法规为何在当地成了一纸空文?对企业的正常巡管巡查为何迟迟发现不了一国有大企10余年来的任性排污?
本网期待方山县环境保护部门的最终定论。针对事件进展,本网将在收到环保部门查处结果后给予持续关注并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