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躺在丈夫单位宿舍床上等着丈夫归来;睡意朦胧、黑灯瞎火中,她配合着深夜归来且满身酒气的“丈夫”尽完了妻子的“义务”。事后,她才发现“丈夫”竟是丈夫的同事……
>>>黑暗之中,妻子等来“假丈夫”<<<
卓晓燕(化名)在川内某市上班,其丈夫李公跃(化名)在隆昌县一公司工作。夫妻俩刚结婚不久,由于两地分居,卓晓燕时不时抽空赶到隆昌与老公团聚。
然而,卓晓燕做梦也没有想到,一次探亲,她的美貌会给她招来一场噩梦。
2016年9月15日下午,李公跃告诉正在单位宿舍的妻子:公司领导邀请公司员工吃饭,我也在被邀之列,不能陪你吃饭……
老公走后,卓晓燕便和老公同事的老婆结伴在公司外耍了一会儿,吃了晚饭后,各自回到自己丈夫的宿舍。卓晓燕回到宿舍后,想到丈夫还没回来,便虚掩着房门,躺在床上一边玩手机,一边等着丈夫归来……然而,倦意袭来,关掉了灯后,她慢慢进入了梦乡。
次日凌晨1点半左右,随着房门轻微响动,睡意正浓的卓晓燕眯着眼看见“丈夫”进了室内。“丈夫”满身酒气,直接上床后,倒在了卓晓燕身边。
卓晓燕以为是老公回来了,就继续闭着眼睛,侧着身子睡觉。“丈夫”躺上床后就开始动手动脚……卓晓燕睁开眼,忽然看见宿舍的门还没关,便嗔怪“丈夫”道:喝好醉啊,房门都不关哟?快去把门关了……
可是对方一直闷不吭声,卓晓燕只好自己起身去关了房门,继而重新躺回床上,尽了一个做妻子的“义务”……肌肤之亲后,对方坐起身靠在床头,仍一声不吭。此时,卓晓燕也跟着坐了起来。
“天哪!”卓晓燕蓦然发出一声尖叫。宿舍玻璃窗外透进的一丝光亮,让她发现,这个“丈夫”竟然是他人。
>>>东窗事发,“假丈夫”振振有词<<<
卓晓燕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她压根儿没有想到,床上的“丈夫”竟变成了平时碰面连招呼都没有打过的丈夫的单身同事张某某。卓晓燕深感一股莫大的羞辱感,两巴掌就给出张某某抽过去。
对方立即跪在卓晓燕面前:嫂子,对不起,你真的长得太漂亮了,我喝酒喝多了,没忍住,请你不要把这事说出去……
“滚,滚出去……”在卓晓燕声嘶力竭的吼声中,张某某逃似的离开了房间。
卓晓燕关起门来痛哭后,觉得特别恶心,遂冲进卫生间洗澡……此时,丈夫李公跃回来了,见妻子神情异常,泪流满面,便追问妻子发生了什么事。在李公跃的再三追问下,难于启齿的卓晓燕含糊地告诉了丈夫这件事。李公跃找到张某某询问、证实时,对方却矢口否认。
头天和卓晓燕一起玩要的李公跃同事的妻子得知这件事后,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了调查,并提取了相关痕迹、物证。
>>>公安机关,锁定犯罪事实<<<
第二天,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某虽然落网,但他始终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民警从“外围”证据入手,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铁定犯罪事实。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不得不对自己实施犯罪的作案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张某某对年轻貌美的卓晓燕垂涎已久。案发当晚,张某某与卓晓燕丈夫李公跃一起聚餐后,大家一起又去了歌城唱歌。凌晨时分,已经两次饮酒的张某某搭朋友的车先于李公跃回到了公司,其途经李公跃宿舍门口,见房门未关,便在酒精刺激下,潜入室内实施作案;卓晓燕则把身高与体形与丈夫非常相似的张某某当成了自己的丈夫,进而在黑暗之中,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
张某某虽然供述了自己的作案事实,但仍在讯问过程中,声称自己并未犯罪:进入受害人房间后,虽有性侵行为,但自己并未使用暴力,且对方从未有过拒绝和反抗,所以辩称自己的行为是“通奸”行为。
>>>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经多方调查,在查明了张某某的相关犯罪事实后,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9月16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酒后回到公司集体宿舍,后趁同事李公跃寝室门未关严实之机,进入房间内实施了作案。受害人因室内光线黑暗,无法辨识身份,误将张某某认为是自己的丈夫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公诉机关进一步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背妇女意愿,利用光线黑暗、他人错误认识而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这个哥老倌也是,看到别个长得乖就乱来。
犯了罪还想抵赖,那肯定不得行。
张哥,麻烦你戴上“手镯”。
何为罪??搞醒活!
罪,是指违背女性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或者幼女的行为。
,指行为人使用殴打、捆绑等方法对被害人实行身体强制,使被害女性不能反抗;胁迫手段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如杀伤被害人或其亲属、揭发其隐私等。其他手段,指利用女性昏迷、重病之机实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