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材料网络社区

小小“水泥墩”侵占的是谁的利益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家用轿车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而开车办事或出行的市民却都有着同样的烦恼,那就是“停车难”。停车难本也可以被人理解,因为汽车数量的增加,公共资源的配备不足,停车供需严重失衡,而闹市区想找个停车位更是“一位难求”。但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在本就停车位短缺的情况下,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停车位却被一个小小“水泥墩”所霸占,此时的心情估计是五味杂陈,无法言表,甚至有抓狂的感觉。

       目前,公共停车位大部分都设立在道路两侧,而紧挨道路的是各类商铺,有些商铺店主把空纸箱、物品手推车、架子等杂物放置在车位上,其目的只有一个,把公共停车位,变成了自己的私家停车位;还有的是汽车修理店,占用其车位无非就是方便自己修车使用;有的怕车停在店铺门口,影响了店铺的视线,不利于经营。因种种个人利益的驱使导致“圈位”成风,也使得小小“水泥墩”发挥了不可小视的作用,成为了不可一世的“车霸”,需要停车的市民拿它欲哭无泪,执法人员拿它也是焦虑心急,面对这样的窘境,小小“水泥墩”,你可影响的不是一个人的利益和心情!

      城区停车位本因汽车保有量的增加而变得紧缺,很多车主因找不到车位不得不走街窜巷,以此可以看出,道路两旁的停车位对于有车一族来说是多么的珍贵,不管是因自己需停车而放置杂物,还是为了更好的做生意,但侵占公共资源为己所用,显然是不可取的,而且利用各种杂物霸占停车位,影响的不仅是需停车车主的心情和诉求,更是会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市容市貌和城市品位。

       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由此看出,侵占公共停车位不仅仅是道德上的问题,也是法律上所不允许的行为。

      为进一步治理城区乱堆放和公共停车位被杂物私占现象,切实提升城市形象,区部门也是煞费苦心,经过全面部署和整体谋划,决定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五天的清理整治城区乱堆放行为,组织执法队员、环卫保洁人员等,集中清理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农贸市场、社区、小区及其周边等地的乱堆放,尤其重点整治和查处城区范围内用杂物占用公共停车位、商家或流动摊贩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经营、乱堆放等违章行为。截止目前,本次整治行动共出动47人、车辆10台,共清理整治乱堆放21处,清运废弃瓷片、占用停车位的水泥墩、垃圾3大车。


       下一步,,划分责任区域,定时监督巡查,防止乱堆放现象反弹和回潮。同时,辖区执法中队加大对临街单位、,依法查处单位、商家店外乱堆放违章行为,确保整治成果得到长效巩固。

       圈占公共停车位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文明城市创建离不开大家共同的努力,这不仅需要相关部门担负起职责,加强管理,更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树立起文明的意识,从自身做起,让公共资源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撰稿人 | 莫胜伟


举报 | 1楼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