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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金属矿山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安全事故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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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发生过的有关属矿山的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

坍塌、物体打击、冒顶片帮、高处坠落、放炮事故、突水事件、机械伤害、职业病危害、触电伤害等。


一、坍塌



1、井巷坍塌

发生原因:

1) 由于矿山附近地质条件的特殊情况,如矿岩节理比较发育,小的断层较多,而发生坍塌的梯段坡面因接近地表风化作用强,在断层面上沉积的泥质填塞物,因潮湿而减小断层面的粘着力,加上坍塌岩体断层面的坡角为35度,较岩层的倾角(20度)大,其在横断面上的重心与其在台阶坡面上支撑点间的坡角约50度左右,远大于岩石的自然安息角(37-38度),致使这部分矿岩产成自然下滑的作用力,当该力大于断层面上的粘着力时,使矿岩产生顺层滑动,再加上在潜孔机钻孔和挖掘机铲装作业的振动下,加速了处于不稳定的矿岩发生了顺层滑动,从而形成坍塌。

2) 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比如矿工爆破技术不佳,缺乏矿山地质等各方面比较全面的知识,对构造情况比较特殊可能发生坍塌事故的地段,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同时矿长也没有制定比较完善的有关矿山安全管理的规定和防止坍塌事故发生的措施。另一方面,则是矿场管理人员利益心太重,让矿工在没有安全保障的井下进行危险作业。


2、尾矿库坍塌

1) 渗流破坏。在对坝体的设计上,其边坡太陡,渗水从滤水体以上溢出;复式断面土坝的黏土防渗体设计断面不足或与下游坝体缺乏良好的过渡层,使防渗体破坏而渗流;对于下游可能出现的洪水倒灌防护不足,在泄洪时滤水体被淤塞失效,迫使坝体下游浸润线升高,渗水从坡面溢出;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严格按要求控制及调整填筑土料的含水量,致使碾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在修好尾矿库之后,没有进行相应的检修,因为存在白蚁、獾、蛇、鼠等动物在坝体打洞营巢,或者因为地震引起坝体或防渗体发生贯穿性的横向裂缝等,都会收发渗流的发生,造成尾矿库坍塌!

2) 洪水冲击。在梅雨季节,雨水比较充足的情况下,很有可能造成山洪,洪水一涌而下,冲垮尾矿库,使库内的尾矿外泄,造成相应的人员伤害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原因大约占5%。

3) 坝体不稳定。由于在尾矿库修建的过程中,有的工程队偷工减料,使得修建的坝体本身不劳靠,经不起一些自然灾害的损害。


二、冒顶片帮



发生原因:

岩石不够稳定,当强大的地压传递到顶板或两帮时,使岩石遭受破坏而收起的。随着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的向前推进,工作面空顶面积逐渐增大,顶板和周帮矿岩会由于应力的重新分布而发生某种形变,以到处在某些部位出现裂缝,同时岩层的在压力作用下逐渐扩大。


在此情况下,顶板岩石的完整性就破坏了,由于顶板岩石完整性破坏,便出现了顶板的正常弯曲,裂缝逐渐扩大,如果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不当,就可能形成顶板岩矿的冒落。

1)采矿方法不合理和顶板管理不善。如采掘顺序、凿岩爆破、支架放顶等作业不妥当,在矿体顶板岩石松软、节理发达、断层裂隙较多的地段,错误的采用了水平分层充填采矿法,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冒顶事故的发生。

2)缺乏有效支护,即支护方式不当、不及时支护或缺少支架、支架的支撑力和顶板压力不相适应等。

3)检查不周和疏忽大意。由于顶板受到爆炸波的冲击和震动而产生新的裂缝,或者使原有断层和裂缝增大,破坏了顶板的稳固,而这个时间段往往正好是工人们在顶板下作业的时间。

4)浮石处理操作不当,在处理浮石时站立的位置不当、撬毛工的操作技术不熟练,很容易造成相应事故的发生。

5)地质矿床等自然条件不好。如果矿岩为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因为其节理、层理发达,裂缝多,再加上裂隙水的作用,破坏了顶板的稳定性。

6)人为原因。如:不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精神不集中,思想麻痹大意,发现险情不及时处理等。


三、爆破安全



发生原因:

存储保管不善,如:未能及进得进行良好的通风,使受潮;没有经常性的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在存储区带入了明火,疏忽引爆等;‚燃烧排放的有毒气体,如SO2 、CO 、CH4 、H2S等,使工作人员中毒;

ƒ点炮迟缓和导火线质量不良造成的盲炮;

④盲炮处理不当;

⑤爆破后工作人员过早得进入现场,使得还没完全进行完通风的矿井内充满了有毒气体,致使人中毒;


     

⑥爆破时警戒不严,爆破信号标志不明确,安全距离不够等;

⑦相向掘进巷道时,两边同时爆破,相互炸伤对面的工作人员,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

⑧飞石伤人,由于在爆破前未计算好飞石的飞出距离,没有设置合理的警戒范围,也没有弄清最小抵抗线的大小,使爆破过程中飞出的矿石伤人;


四、突水事件



发生原因:

1) 如果突水事故具有一定突发性和阶段突发性,给事故的应急救险带来一定难度,致使在抢救设备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

2) 由于涌水量太大,而施工单位只承担主一副井筒工程,地质资料有限,分析不足,造成淹井事故。在派人抢救设备工作中.安全措施不细、不周全。

3) 矿基建施工企业进入市场后,由于承包工程中甲方、乙方在经济上的制约关系及管理体制不顺,也为施工队伍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利益关系上,带来一定决策难度,造成事故抢险延误。

4) 处(工区)领导没有根据“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及时撒人、观察灾情变化,而是与甲方共同商定保二转,也是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之一。

5) 在灾变发生异常,涌水量突然猛增、井下信号联络中断的情况下,又急忙派人下井通知二转撤人,且措施不细、不力,致使吊桶下放时没入水中。


五、职业病危害



因为我国金属矿山常见的职业病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中毒、及其化合物中毒、矽肺、石棉肺、滑石尘肺、噪声聋及由放射性物质导致的肿瘤等。另外噪声与振动危害也较严重。由于井下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大量就用的柴油设备产生的废气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对井下空气污染严重。


危害因素:

1) 化学因素 。一些生产性毒物,如铅、苯、、一氧化碳、硫化氢等;生产性粉尘,如矿尘、煤尘、金属粉尘、有机尘等。

2) 物理性因素 。包括不良气候条件,如高温、高湿、高气压、低温、低气压;生产性噪声、振动;电离辐射,如X射线;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电磁场、微波、激光。

3) 生物性因素 。主要是指病原微生物和致病寄生虫,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六、矿井通风安全



矿井通风是保证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采用安全、经济、有效的通风方法,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用来稀释和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调节井下气候条件,以保证井下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的效率。很多情况下,由于通风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多是因为中完成爆破等容易产生比较多的粉尘和有毒气体的工作后,没有进行完全的通风,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而提前下井,致使工作人员因为井下通风不畅,而发生中毒事故。且长期的在井下的工作使得矿工得了矽肺、石棉肺、滑石尘肺等职业病。对矿工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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