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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井工商所迅速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00元,赢得群众好评。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文无关)
据了解,消费者潘先生于2016年12月22日在高州市大井镇某水泥店购买了某水泥厂的某牌子水泥共65.65吨,是用于教练场的地面铺设。该批水泥于今年1月中旬开始使用,部分地面地板出现起粉的现象,地板铺设完25天后仍有部分不凝结。潘先生认为该批水泥存在质量问题,他曾多次与水泥经销商交涉无果,无奈之下,潘先生拨打茂名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求助,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派人核查处理。
大井工商所在3月28日接到投诉转办后,十分重视,,发现部分地面出现起粉不凝结现象,但该批次水泥已基本使用完,没有剩余水泥抽样检验。、水泥店经营者和该水泥厂家)到大井工商所进行了调解:消费者认为该水泥铺设的地板部分不凝结,是水泥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将该部分地板重新铺设。而水泥经营者和该水泥厂方则认为地板部分出现起粉不凝结,主要是混凝土的沙、碎石、水泥或者用水过多等配比不当导致,而不是该批次水泥存在质量问题。由于三方当事人在责任承担及补偿问题上各执一词,存在严重分歧,致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本着对消费者、经营者负责的原则,分别在3月30日和31日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大井工商所进行第二和第三次的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由该水泥店经营者补偿2500元给潘先生,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提醒
大井工商所相关负责人接受茂名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消费者在使用水泥时很少留样,一旦出现问题没办法对其进行相关质量检验,得不到相应赔偿。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水泥时,除了保存好发票单据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