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见附件1)等有关文件。
二、办理对象
在我市工商注册的电力用户,如满足省申报条件要求,可按照我市申报流程办理电力市场准入申请。
三、申请条件
2017年将电力用户分为“大用户”和“一般用户”,主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用户准入标准
1、符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要求,且用户上一年度或当年实际用电量为8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业用户。
2、年度用电量为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商业用户。
(二)一般用户准入标准
1、年度用电量为5000-8000万千瓦时的工业用户。
2、年度用电量为3000-5000万千瓦时的商业用户。
3、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内的工业企业,年用电量暂没有规定。
4、属有色金属采矿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两类行业之一,年用电量暂没有规定。(见附件6)
四、受理时间和地址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申报地点:企业工商注册所在行政区的工信部门。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企业可从我委网站下载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进行填报(广州市工信委网站http://www.gzii.gov.cn/“办事指南栏目”)。大用户提交申请资料(见附件2)一式三份,一般用户提交申请资料(见附件3)一式两份,有色金属用户提交申请资料(见附件4)一式两份。其中《用电信息附表》由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统一到广州供电局360营业厅办理电量信息确认(地址:珠江新城花城大道东广州赛马场南门出口西侧)。申请资料装订成册送至申报企业所在区工信部门(见附件5)盖章同意后送我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综合楼506室)。
(二)申请资料先提交至申报企业所在区工信部门审查,每月10日前报我委电力与资源处。我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对于大用户申请资料报送省经信委审核;对于一般用户申请资料(包括骨干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报省经信委备案,同时抄送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三)核准结果由广东交易中心于每月中旬在网上公布,请用户自行登录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https://pm.gd.csg.cn/)查阅。
六、材料目录
1、《广东电力市场电力大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广州市)
2、《广东电力市场电力一般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广州市)
3、《广东电力市场有色金属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申请表》(广州市)
七、咨询方式
020-83123836、020-83123949
八、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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