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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请求:1、依法依纪对石街村村主任肖生长作出处理;
2、并请求对承包商(肖小东)按合同标书要求未达标的道路重新修整,对群众造成经济损失给与补偿;
3、村委和承包商(肖小东)公开和书面向全体村名道歉。
从中标公示来看,仅三天,时间过短,不能保证收集到更多意见。
我们是宁都县赖村镇石街村留田小组村民,本组约有人口七百,留田村被层层叠叠的山峦包围,一条蜿蜒的山路始建于五十年代,一锤一搞而成,凝聚了先辈们无数汗水多少代村民盼星星盼月亮,盼来党的好政策!振兴苏区大力拨款修建村道。村名喜悦的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首先要感谢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村里理事会成员。
可是此标总的三公里,承建者:肖小东,从别人手上买的标,花了十万元,(如不属实,可调查)此路是基础设施,算是硬件,怎可像商品般买来买去,值的深思,于是问题来了,在商言商,要挣钱只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舍近求远,从宁都运来红色石子,包到工地,55元每方,而附近石场要每方65元,不包括运价,按标书要求,三公里全程要做水泥稳固层,(造价十多万)水泥,沙,厚度十公分,而承包商只用了一层2一3公分的石粉,象味精般的洒在路面上,根本没用水泥,标书上造价十多万,承包商不到一万解决了,再者为了排水引渠灌溉,3公里路程需用涵管80米,造价几万,承包商,一根也没有买,几万元又进腰包,还有很多沒按标书去做,不一一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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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跪请您到现场瞧瞧,您能不拍案而起?全体村民很是不满,自发到村委申诉,要求拿出标书,按标书去做,此要求应说合情合理合法,本是村委干部,同村民正常交涉,应协调好内部解决,想不到的是,村主任肖生长打电话给承包商,(他们是亲戚)承包商叫来一伙地且流氓,威胁村民,说,不是你们集资的钱,是公家的,我用什么石子,你们管的着,有一条路修进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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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民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非法集资、强行摊派等导致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尊敬的领导大人呀!肖小东讲的话,通情通理顺法吗?我们要的不是豆腐楂工程,村民盼了多少代呀!能硬化此路,物欲横流的当下,难道什么昧心钱都可以挣吗???凭自已是石街的土皇帝,为所欲为。为什么建学校,什么材料都是达标的,五个单位监督,修路却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难道真的如肖小东所说,,路的好坏又不会死人吗?全体村民一直本着邻里和睦、和平解决的精神,多次要求村委会协商解决,村委会却一直有恃无恐,任意践踏村民意愿,不断激化村内矛盾。作为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违背村民自治的法律精神,不仅不维护村民权利,反而任意放纵肖小东侵权行为不闻不问。,请求政府依法处理。
以下为村民提供的图片
▍内容来源:宁都州人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综合编辑:子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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