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以这首歌开场。
隆重介绍这位我最爱的韩国女歌手李素罗。
90年代初,她已经是同一张专辑里玩转爵士、摇滚、流行、实验、美声的怪才。
这首是16年底出的新歌。
《我的爱 这不是爱 别这样说》
我的爱 这不是爱
别这样说。
走在看不清的街道上
不要觉得这是徒劳
我心中的希望也是白费功夫
不要这样说
爬上没有山顶的山
不要嘲笑我的坚持
放开你的双手
我迷路了
但是我却不能就此停止
这就是我的爱
放开你的双手
我迷路了
但是我却无法就此停止
这就是我的爱
我的爱 这不是爱
别这样说。
没有你我就是独自一人
我这样的爱
不是爱
别想这样来说服我。
*
十二月了,又是一年冬天。
银杏叶也落光了,梧桐叶也踩碎了,马上就要变成光秃秃一片了。
这种季节总是过于敏感脆弱,连被路边的野狗瞪一眼都觉得万分委屈。
看路上有人能呵出白气来,自己试了几下,还不行。
就好像某天傍晚,从学校出来,手插在口袋里取暖。在逐渐变黑的、不是回家的路上走啊走啊,不知道要向哪里去,心里越来越害怕。
就好像某个冬天,在刚过完圣诞节的空荡城市里,在亮着灯的乐器店橱窗前看呆,忘了有玻璃,结果上门牙撞破了下嘴唇。
还好街上没人。
眼看着心爱的东西,得不到,还把嘴撞破了。
但把嘴撞破的是自己的门牙。
类似这样无法怪别人的委屈,好像很多,
越来越多。
* *
经常告诉自己,做个理智、独立、疏离的人。
慢慢训练自己远离无可救药感性、敏感、疯狂的本性。
为了千万不要变成一个自私的个人主义者,
随时要和男女老少进行接地气的交流
锲而不舍地接受挫折、锻炼情商。
可是,我今天要把所有学会的
忍耐、附和、敷衍、应变
全部都煮熟,热乎乎地扔出去
随便哪只野猫野狗野乌鸦,都来美餐一顿吧。
我今天想倾诉的,是一个禁忌话题。
不光禁忌,还泛滥成灾。
再怎么真心诚意地诉说,听起来都很俗。
再怎么真,也很假。
放眼望去,
到处都是,到处都找不到。
这个显而易见的谜语,
斯芬克斯都猜不出来的。
爱。
***
我曾经以为的爱,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里的两个片段。
第一段,是女主角露西在乌菲齐美术馆前目睹了一起时:
“……他刚张嘴要说,一股鲜红的血水从嘴唇间流出来,从没剃胡须的下巴上淌下。
就这么回事。有一帮人从苍茫的暮色中涌出来,挡住了她和这离奇人物之间的视线,把他抬到喷泉边。乔治正巧就站在几步路以外,目光越过那个人刚才站立的地方注视着她。真是怪啊!越过某样东西看人。就在她发现他时,他已变得模糊了;那宫殿本身也变得模糊了,在她的头顶上不断摇晃,轻轻地、慢慢地倒在她的身上,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随之天空也倒塌下来。”
露西晕倒了。
然后等她醒来后,两人在桥上看着阿诺河湍急的流水,说:
“这些事情发生得好快,随后人们又回去过原来的生活!”
“我才不这样呢!
……我很可能想生活下去。”
“但是为什么呢,艾默森先生(乔治)?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说我想生活下去。”
第二段,是露西和男主角乔治迅雷不及掩耳毫无上下文铺垫的接吻:
“乔治听见她到来便转过身来,他一时打量着她,好像她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似的。他看出她容光焕发,花朵像一阵阵蓝色的波浪冲击着她的衣裙。他们头顶上的树丛闭合着。他快步走向前去吻了她。”
没有缘由,没有来头,没有说法的一个吻。
就好像乡下的一大片野花同时开了一样,美、且理所当然。
*
为什么说这是曾经以为的爱呢?
因为作为一个读者,能读懂,且感受到同样近似于心动的感觉。
于是便理解为爱了。
而当自己慢慢长大,投身入这滚滚红尘造成的雾霾中,
却渐渐觉得,
所有能
说出口
解释清
写成文
的都变成都市传说了,
或是一种幻想臆想,
成为被四处引用,最粗浅的概念释义。
无时不刻受其蒙蔽
无时不刻受其牵制
无时不刻受其背叛。
所以当我听到这首个的第一句歌词时,顿时心黯淡了下来,跳了一拍。
“我的爱
这不是爱
你别这样说。”
曾经有个喜欢的人,对我说:“你大概是还没谈过恋爱,所以不知道什么是爱这种情感。”
我一直想反驳来着,却没有正当防卫的理由。
现在我找到了这句歌词,就算还是没有像样的理由,
可以算数吗?
不过,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人,
我会坚决地否定这样的话。
就算你说这不是爱,
也不是你说了算。
我的爱,就是这样。
一年又一年就这样过去,
总是在夏天喜欢上一个人,冬天宣告单恋也该结束。
冬天是,
可笑的季节。
自愚自乐的季节。
***
和大家坦诚相见。
其实也很不安,完全是个人支离破碎的想法。
很久前就想就“爱”写些什么。
因为这件事占据我们的365天。
但很难看到诚实的自白。
找不到什么范本,自己就擅自写了起来。
写这样的文字,完全没有想着矜持和分寸。
我只是觉得自己是一个人类,掏心掏肺地说着大实话。
其实想到一些名家的自白录或近似爱情的诠释论文,像是《自深深处》、《恋人絮语》、《纪德日记》、《少年维特的烦恼》、《会饮篇》。
其实最开始想到的一些读过的片段,总是这些崇拜的大师们爱情中失落的一面。为什么呢?比如尼采在又老又丑(大概)的晚年,在船上给对面喜欢的年轻姑娘递去一串葡萄,而姑娘把葡萄不屑接过、扔到了湖里。
又或者是罗兰巴特《巴黎之夜》里写的:
“一种绝望占据了我。我想要大声哭喊。我清醒地意识到不得不放弃那些男孩,因为他们对我毫无欲望,而我自己,要么是过于严苛,要么是过于笨拙,我无法将欲望强加给他们。有一个事实无法避免,我过着忧郁的生活,并且,最终感到极度厌倦,必须摆脱这种兴趣,或者,这种希望……”
是啊,要么是过于严苛,要么是过于笨拙,我无法将生而为人最普通本能的欲望强加给他人。最终感到极度厌倦,必须摆脱这种兴趣,这种希望——爱。
还有,王尔德的一段,不失自恋。
但此时需要这个必不可缺的成分,要么仅剩的卑微的自尊都被毁尸灭迹了:
“这使我如此看你不起,也使我因为迁就你而如此看自己不起。你不欣赏作为艺术家的我,情有可原。那是气质使然。你也没办法。但你本可以欣赏作为自我主义者的我。因为这并不需要任何文化修养。可你并不这样做。生命中的平庸并不意味着对艺术不理解。可爱的人们如渔夫、牧人、农民,他们一点也不懂得艺术,可正是人群中的佼佼者。市侩庸人,倒是那些坚持并襄助社会那笨重、冥顽、盲目、机械的力量,而对人内在的活力视而不见的人。”
以上这段适合于包括爱与生活中与人相处的任何场景。
希望这篇不算唐突了。
也期待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爱”这么难的一件事的看法、经验或感想。
不接受说教和命令。但接受任何形式的开导、劝诫和痛打、叫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