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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啦!
龙安的工业项目办向“大伙”征求意见啦
你要把握好自己手中的权利
首先
我们从公示具体内容开始~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已基本完成《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境保护局,,特此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电子邮件索取或从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网站下载。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和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3)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即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办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8650518999
联系地址: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管委会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8层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1-28081888转2860
传真:0591-28081999
电子邮箱:502191905@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对象:主要为规划地周边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规划实施相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环境有关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网上公众意见调查。
简本见附件。
公示单位:龙安工业项目办。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2016年8月30日
附件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二零一六年八月
1规划背景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位于福鼎市店下镇,其前身为店下镇杨岐垦区,于2005年经福鼎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规划范围为东抵龙安码头,南至规划铁路,西至店下工业项目区,北至店下溪,原规划面积为525.52hm2,其中工业用地面积287.85hm2,规划产业定位为以合成革制造业为主导产业链(包括上游树脂、助剂、革基布制造、合成革制造机合成革下游产业),结合港口发展仓储物流业,合成革生产区位于项目区中部,北侧和南侧为合成革下游产业区。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领导小组于2012年10月委托福建省环保设计院编制了《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福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3月17日出具了《福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鼎环保函[2014]43号),对该规划环评报告书作出批复。
随着十三五规划的提出,要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鼓励产业优化升级成为其目标之一,同时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为了本园区生产的发展需要,需要引进精细化工类生产企业来促进项目区本身企业的成长壮大,因此对原有的《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做了调整、修订,经调整后《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范围为:东抵龙安码头,南达自然山体,西至规划的经12路,北至店下溪,整个区域的规划范围总面积调整为657.70hm2,其中工业用地面积414.80hm2。
2评价过程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领导小组于2016年3月委托我单位承担《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多次组织进行了现场踏勘,对工业项目区的建设现状、环境状况、相关发展规划变更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比对和分析,并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要求组织实施环评工作,编制了《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工作。
3规划概述
3.1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位于福鼎市店下镇,总面积约657.70hm2,范围东抵龙安码头,南达自然山体,西至规划的经12路,北至店下溪。
规划期限:2015年~2026年。
3.2功能定位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是以合成革下游产品和精细化工为牵引,以合成革加工产品为主导,相关配套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企业层级互补,具备共享效应,呈半闭合性循环的合成革产业园区。
3.3发展规模
(1)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657.70 hm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637.93 hm2,其中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414.8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5.02%;物流仓储用地面积约64.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0.09%;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约15.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35%。
(2)人口规模
根据行业人口分布情况预测2020年规划区总人口约2.62万人,服务业人口0.26万人,合计2.88万人。
3.4规划结构
结合现状工业园区布局特点,工业项目区区未来空间结构为“一心、两轴、三区”的总体格局:“一心”:集办公、研发、商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两轴”:南北向和东西向贯穿工业项目区区的经5路和纬5路主要联系轴和发展轴;“三区”:西南部合成革产业园区、东部仓储物流区和北部配套区。
3.5产业规划与产业布局
产业规划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作为合成革制造及上下游产业为主的综合工业园区,规划形成以合成革下游产品和精细化工为牵引,以合成革加工产品为主导,相关配套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企业层级互补,具备共享效应,呈半闭合性循环的合成革产业园区
产业布局
龙安工业项目区规划共分为六个功能园区,生活配套依托店下镇镇区和龙安开发区集中设置。
(1)合成革下游产业园1区——安排在规划区西面,规划经12路与经9路之间,工业用地规模约94.95公顷。
(2)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安排在规划区南侧,工业用地规模约67.51公顷。
(3)合成革产业园区——在现状合成革企业聚集处,安排在规划区南面,其中工业用地规模约183.52公顷。
(4)合成革下游产业园2区——安排在规划区北面,规划纬5路与疏港路之间,工业用地规模约78.46公顷,其中还包括园区服务中心、长途客运站、停车场和商业等配套设施。
(5)综合配套服务区——安排在规划区北面,规划店下溪与疏港路之间,用地规模约18.88公顷,主要包园区宿舍、商业和公园等。
(6)仓储物流区——安排在规划区东面,靠近规划港口码头,仓储物流用地规模约64.38公顷,其中还包括店下龙安综合污水处理厂和固废处理中心等配套设施。
4开发现状
自成立至今,工业区开发过半,已引进企业50家,已经投产40家,在建8家,停产2家。入驻企业分属合成革制造业、合成革上游(树脂类企业及颜料)、合成革下游企业(植绒和合成革深加工)及园区配套企业。其中合成革制造企业31家,合成革上游(树脂及颜料)企业共5家,合成革下游(植绒)企业8家,涉及的产业类别主要为合成革制造业,兼顾上、下游配套的树脂及合成革深加工企业,合成革制造业占比最大。
5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
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见下表5-1。
表5-1 规划环境制约因素及对策措施
6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
6.1水环境影响
从预测可知,龙安工业项目区排污口,各类污染物的影响范围均在沙埕南岸四类区,影响范围为以排放口为中心,沿岸的狭长形区域,不会对相邻的沙埕内湾三类区水质造成影响。
污染物COD混合区影响范围近期为3.10hm2,远期为3.79hm2,均在《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四类区范围内,而且从叠图上看,与《福鼎海水养殖水域规划》与《福鼎海洋功能区划》中规划养殖区没有重叠。
综上所述,在项目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近、远期规模排放强度下,周边海水水质受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规划水域养殖功能并不会受到项目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排水的影响。
6.2地下水环境影响
规划区周边现状地下水环境较好,区域内无地下水集中开采水源地,仅零星开采。规划区地下水主要为赋存于第四系覆盖层杂填土层中的上层滞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地表水补给等。
规划区现状及污水正常排放对周边地下水环境较小,当地下水出现事故排放时,地下水的水质污染超标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均较大,因此,园区企业及配套设施应加强管理,实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
6.3大气环境影响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目前正在建设福鼎热电厂及配套的园区供热管网,,其配套的供热管网目前正按照现有道路进行架设,预计2016年底该热电厂即可以建成投产,按照管委会及福鼎市环保局的要求,待热电厂建成后,强制要求园区内的所有需供热企业全部采用集中供热,届时,整个龙安工业项目区产生的SO2、NOx、烟尘的量将大大减少,根据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章节中的计算结果,强制集中供热后,SO2、烟尘、NOX的排放量将减少1048.69t/a、396.46t/a、500.88t/a,比现状对周边的影响明显减小。
2013年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编制了《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3月取得了福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批复(鼎环保函[2014]43号),在原规划报告书中,对DMF进行了预测,预测了周边所有敏感点达标的前提下,允许的合成革生产线最多的配置条数,即要求各企业全部环保措施均落实后,整个工业区最多可设置的生产线为90条湿法生产线,87条干法生产线,7条超纤,根据原规划环评,折合成DMF的量为:有组织2136.94t/a,无组织452.38t/a,总的排放量为2589.32 t/a。
根据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本次规划修编的规划产业主要为合成革制造及上下游产业为主,上游主要定位为树脂、助剂、革基布等精细化工,下游主要为植绒、沙发、箱包制鞋等深加工后处理。这些规划的产业中,会造成DMF排放的主要为合成革制造业及上游的树脂类企业。经计算,假如整个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用于树脂类企业的生产,该化工片区DMF的总的产生量为11.02t/a,相当于1.17条湿法线或0.54条干法线一年产生的量,但该精细化工产业园区不可能全部用于上游树脂类企业的生产,还包括其它革基布、助剂等。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环评中,仍保持现有的合成革生产线的量不做调整,后期新上产生DMF的企业需要在这个总量中进行调剂。DMF只要不突破原环评核算及批复要求的量,根据原规划环评预测结果,按照DMF这个总量进行预测,对周边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均可以使其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6.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建议声环境区域划分调整如下:①行政办公用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②主干道两侧:道路两侧的2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③工业用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根据本次现状噪声的监测结果,项目区内工业用地的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周边的敏感点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经五路及纬五路35m范围内的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由此可见,龙安项目工业区内现状声环境较好,现存的工业用地附近也没有出现超标现象,但随着园区开发活动的深入,待规划全部实施完成后区域的工业用地占主导地位,工业企业的持续入驻和区域车流量的增长,可能会引起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污染的增加,声环境质量有下降的趋势,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控制。
在采取合理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后,本次规划(修编)造成的噪声影响不大,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能够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6.5固体废物
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结合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规划修编的产业定位及现状存在的企业,项目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型:即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营运期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规划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福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未建成前运至龙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置率达100%,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大部分进行了回收利用或外卖,其余无毒无害的处理方式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除回收利用外,其余均按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但在项目区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做好污染防范措施。
6.6陆域生态环境
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对评价区内现状生态系统的整体影响来看,虽然工业园区的建设会占用评价区内一定面积的进行农业生产的农田、林地等生态系统类型,但对工业区所在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影响并不大。
园区范围内现分布有生态公益林1.368hm2,均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为沿海防护林。本环评建议对这些生态公益林进行保护,不予占用开发。
7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东洋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见下表7-1。
8规划的环境适宜性与合理性
园区的选址、规划目标、定位、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土地利用以及各项市政设施的环境适宜性和合理性归纳总结见下表。
表8-1 规划的环境适宜性与合理性汇总
从以上汇总表可以看出,规划选址、功能定位较为合理;规划规模、产业规划、规划布局需要调整;能源规划需补充;基础设施规划需调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之间能够实现和谐统一。本区的资源和环境条件能够满足工业区建设发展的需要,但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对规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制约,需要对规划的产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分期开发等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
9规划产业的推荐意见
本次规划环评对规划产业的推荐意见如下:
表9-1 工业区推荐产业一览表
10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工业区准入条件
对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与工业区准入条件见下表。
表10-1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建议一览表
11环保对策措施
本评价要求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见下表。
表11-1 环境减缓措施汇总表
12规划所含近期建设项目环评简化建议
12.1近期项目环评可简化的内容
(1)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2)工业区污水、固体废物排放预测
(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区域整体的环保措施可以适当简化
12.2下一层次环境影响评价应重视的内容
(1)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对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3)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4)污染物排放量与总量控制目标的关系
(5)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13总结论
综上所述,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符合福鼎市和店下镇相关规划的要求,做大做强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对提升福鼎市的区域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该规划也存在一些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如临近店下镇,城市生活功能将对工业区的工业生产功能形成制约;店下溪目前超标严重等问题,该规划需与福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进一步协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规划实施后对区域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规划实施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规划的实施才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对规划实施与优化调整的建议:
(1)关于规划规模的调整建议
本次规划修编总用地面积为657.70hm2,期间建设用地面积为637.93 hm2,,目前区内尚未开发的地块中分布有生态公益林的面积为637.93 hm2,均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议工业区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占补平衡的规定。在林业部门未审批前,暂缓开发。
(2)关于空间布局的调整建议
规划区内北侧的一类工业用地内现存多家合成革制造企业,在满足距离周边居民卫生防护距离300m的前提下,建议将该部分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区西侧的作为合成革产业园1区的地块中包含二类工业用地,建议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现状福丰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本次规划修编中该区域纳入了规划范围,地块拟作为合成革生产园区,建议此次将其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现状规划区内的生态公益林用地建议保持作为林业用地,即该部分工业用地调整为防护绿地。
(4)关于产业规划的调整建议
本次规划修编产业参照原规划产业进行延生,主要产业为合成革制造及其上、下游产业为主,结合港口发展仓储物流业,是结合店下镇现状工业发展的基础制定的,有利于区域的资源环境保护和工业区的持续、健康发展,但也存在这部分产业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根据项目区所在区域的水、大气环境等制约因素及各行业对环境影响的分析,有必要对规划的行业类别进行细化要求。环评提出对项目区规划产业的细化调整意见如下:
合成革制造业:推荐。不再新增合成革生产线条数,已批待建并符合规划环评总量要求的生产线需符合相关环境准入条件、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现有生产线达到减排要求后才能上马,但与未来新上的化工类企业的DMF排放量合计应不超过其剩余的容量,未批的企业需从尚余的合成革生产线中进行调剂。
合成革上游制造业:推荐。革基布类的纺织业不能涉及印染工艺,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化学助剂等的制造,严格控制企业大气污染,涉及DMF排放的企业须在整个龙安工业区尚余的DMF总量中进行调剂;助剂类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
合成革下游制造业:推荐。禁止前端原材料生产(如污染严重的皮革鞣制、化学纤维制造、金属冶炼、橡胶制造、塑料制造等),严格控制企业大气污染;涉及注塑产生的废气需配套废气治理措施,电镀外协加工,不得在项目区内进行。
仓储业:推荐。禁止存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环境风险较大的货物。
(5)关于产业布局规划的调整建议
合成革下游产业园区2区:该片区南侧现存多家合成革制造企业,本环评建议在满足闽环发【2012】29号文中规定的合成革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300m要求的前提下,将该片区调整为合成革产业片区。
(6)关于能源规划的补充建议
本评价要求补充待集中供热启用时,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必须强制采用集中供热,不得另行使用小型燃煤锅炉,同时建议店下镇加快福鼎市龙安供水工程的建设。
(7)风险防控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的补充建议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的产业类型主要有合成革制造业、合成革上游产业(树脂、革基布、助剂等)、合成革下游产业及仓储物流业。合成革制造及其上下游产业涉及到危险化学品,其在存储、使用、运输等过程中均可能发生危险,建议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补充风险防控规划。
目前项目区尚未大面积开发,仍有较多地块是保留原有的地形地貌,待开发建设时势必动土易造成区域内的水土流失,建议补充水土保持规划。
(8)拆迁安置规划的补充建议
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的范围内分布有玉岐村、东岐小学(已废弃)、涵头村,根据土地利用规划,敏感点的占地范围都将规划为工业用地,需要进行搬迁安置,但在规划中无这些敏感目标的拆迁安置的规划内容。因此,本评价建议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区总体规划(修编)补充搬迁安置的规划内容,明确需要搬迁的范围、面积、户数及时间安排、安置地的位置、搬迁补偿标准等。
>>金闪闪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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