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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监督】自设水泥墩易引发事故 公共道德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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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到市民报料,说昨天晚上8点半左右,一名20岁左右的“后生仔”骑自行车经过台城和平路的时候,被路旁一个大概40公分高的水泥墩“坑了”,重重地跌倒在地。当时的情况怎么样呢?




在场目击者介绍,当时该“后生仔”骑着自行车沿路边经过和平路,不料撞上了离路边60公分左右的水泥石墩,连人带车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全身多处摔伤,膝盖位置明显划伤出血。多位路过的市民目睹了“后生仔”摔倒的整个过程,纷纷指责引发该起事故的“罪魁祸首”。


目击者说,年轻人出事故主要是因为这个石墩,住户私自修筑了石墩。这里是交通要道,私自修筑石墩违反了交通规则,对行人和车辆都产生危害。



由市民提供的视频和相片可以看到,该水泥墩长约40公分、宽约30公分、高约40公分,建在一住宅门前一旁。附近市民介绍,由于该水泥墩的颜色与路面相近,行人或车辆经过,如不留意观察很难看到,尤其天色昏暗的时候。之前已经有不少途经此路的市民“撞板”,甚至有个别机动车途经时“铲”上水泥墩,令车身受损。



小编有话说:置城市管理条例和公共道德于不顾,擅自在公共道路上用锥桶、私设水泥墩等行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也有损城市形象。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些非法侵占公共道路的行为进行整治,使道路变得更加通畅、整洁,使城市变得更加文明、美丽。



(台山电视台记者:钟灵秀  梁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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