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租住在我市古山镇后林村的贵州人熊某和何某在微信上买了一支。结果,他在试枪回住所的路上,被古山派出所巡防队员逮住。
20多岁的熊某和17岁的何某都爱养鸟,经常一起上网查看关于鸟的资料。11月中旬,他们在贴吧上看到一个“打鸟视频”,视频中还留下了出售鸟枪的微信号。
正巧,熊某早就想买把枪了。他马上加了视频上留下的微信号并以500多元的价格买下了一支原价为1000多元的速排。
几天后,熊某收到了那支速排。于是,他兴奋地叫上何某一起去古山镇后林村的一座山上试枪。结果,这次试枪失败了。他们觉得这支枪威力不大,就怏怏地打算回出租房。
回去路上,他们刚好遇到了古山派出所的巡防队员。这下,熊某和何某都慌了阵脚,赶紧把枪扔到路边的草丛打算逃跑。
这时候,巡防队员眼疾手快,立即上前抓住了落荒而逃的熊某和何某并将其带到了派出所。
审问时,。何某也交代了自己曾参与试枪。
经鉴定,熊某购买的枪支全长81厘米,主要由一个压气装置、一个气阀和一根金属管组成。经试验,枪支能正常击发8毫米颗粒弹丸。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熊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行政拘留,何某因未成年另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