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局最新公告,自2017年7月31日以后,全国将取消粉粒物料罐车的免征公告,意思就是说7月31号之后,所有新购买的粉粒物料罐车要想上户必须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2017年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原文如下:
通知显示,2005年1月至2016年5月下发的《免税图册》,2017年7月31日停止执行。要制定新的《免税图册》,符合国家免税条件的车才会被重新列入这个图册,不符合免税条件的车就要开始征收车辆购置税了。
据了解,粉粒物料罐车就是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一类,粉粒物料罐车又称散装水泥车,适用于粉煤灰、水泥、石灰粉、矿石粉、颗粒碱等颗粒直径不大于0.1mm粉粒干燥物料的散装运输。主要供水泥厂、水泥仓库和大型建筑工地使用。在2017年7月31日之后,新购买这类车的卡友或者车队,如果想正常上户,必须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目前,我国规定普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其中自用车和进口车的税率计算方式还有所不同。
自用车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价格(购买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其中价外费用指的是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运输费、代收款项等各种性质的车辆本身价格外的费用。
进口车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10%。
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于之前的免税车辆有了一些调整,粉粒物料罐车首当其冲。
等到7月31日以后上户就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按照30万的价格算,购置税最少也要交3万,真是不小的一笔!
所以特别提醒您:
已经下单购买了此车型的卡友们,记得抓紧时间上户,能省一点是一点。计划购买粉罐物料车的卡友们一定要抓住政策执行前的近两个月时间,提前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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