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辖区连续高发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的案件。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7日,我局共接报23起砸车玻璃盗窃警情,案发地均在住宅区内。此类案件不仅直接造成居民群众财物损失,同时给社会治安秩序带来较坏影响。请各有关单位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必严防此类案件继续高发蔓延。
一、部分案情
1、6月1日10时36分,冯某停放在天马路欧景苑1栋前的汽车玻璃被砸,1000余元现金被盗。
2、6月5日7时02分,余某放在铁路35街2号楼下的汽车玻璃被砸,放在车里的包被盗,内有现金3000元、银行卡等物品。
3、6月6日06时33分,王某停放在陶家宫大榆树泉水地4队的汽车玻璃被砸,车内包被盗。
4、6月12日10:17分,屈某停放在前进西路盛华小区健身器材旁的汽车玻璃被砸,放在车内的钱包被盗,内有现金5000元。
5、6月13日08时18分,李某停放在八一路宝丰市场天润花园4号楼下的汽车玻璃被砸,车内1000余元现金被盗。
6、6月13日09时01分,张某停放在哈钢小区4栋楼下的汽车玻璃被砸,放在车内的一台东芝笔记本电脑被盗,价值4600元。
7、6月15日08时19分,李某停放在天山北路棉纺厂家属院4号楼前的汽车玻璃被砸,放在车内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被盗,价值2700元。
8、6月16日9时32分,天山北路兴业园小区小二楼前,焦某放在汽车内的3块手表及雷达被盗,总价值40000元。
9、6月16日9时43分,张某停放在天马路阳光小区1号楼下的汽车玻璃被砸,车内700元现金、一部手机及银行卡被盗。
二、作案特点
1、作案时间:均在夜间。
2、作案地点:住宅小区内,较集中于八一路宝丰市场天润花园、天山西路千禧花园等小区一带,并有向全区蔓延趋势。
3、作案对象:中低档轿车内的钱包、笔记本电脑等易携带的值钱物品。犯罪嫌疑人见物就拿,表现出较强烈的经济欲望。
4、作案手段:砸车窗玻璃。
三、工作建议
1、加强防范宣传。各派出所要广泛通过网络、警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通告辖区居民发案情况,普及防范措施。对有车业主开展防范宣讲,全力提高广大车主的自防意识。在发案较高小区,要联合小区物业在车辆停放区域张贴预警提示单或安排人员巡查,直接告知车主,停车至有人看管或有监控覆盖区域,车内不要放现金、贵重物品等。
2、加强巡逻盘查。巡特警大队、相关派出所要加大夜间案件高发时间段、区域的巡逻密度,注意盘查可疑人员和车辆。有条件的派出所可安排人员在凌晨2时至6时对辖区安全防范较差的居民小区开展巡查,对该时段在街面游荡、探查车辆的人员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