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艺落后等“散乱污”现状,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规范整治金属铸造企业,推动金属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结合“五气共治”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玉环市金属铸造行业限期开展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市内目前在产的未批先建或未在市级工业园区的金属铸造企业,包括锌(铝)压铸企业、锌(铝)浇铸企业等非铜铸造企业。
二、整治时间
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31日。
三、整治要求
1、自发文之日起,玉环市范围内所有未批先建或未在工业园区的金属铸造企业在2018年3月10日前必须向所在辖区的环保所申报,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现状企业须按照《金属铸造行业整治提升准入要求(试行)》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重组。逾期未开展重组整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立案查处。
四、对于整合以及整治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玉环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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