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内容:涧西区洛浦春晓小区楼下豫涛汽修喷漆废气及噪声污染。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不属实。豫涛汽修公司面向洛浦春晓小区的窗户已于2015年封闭,其喷漆房装有活性炭吸附装置,有专用排气通道通向楼顶。2016年6月底,涧西环保分局责令其停用喷漆房并对喷漆房进行查封,7月25日检查发现喷漆房已改作库房。7月27日,洛浦春晓小区南侧不同时段的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声环境质量达标。豫涛汽修公司已免去该店负责人赵雷副经理职务。
二、举报内容:偃师市府店镇府佛路石材运输车辆沿途撒漏,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情况属实。府佛路上来往运输石料的货车较多,车辆超限超重、不加篷布现象时有发生,产生撒漏,造成扬尘污染。偃师市政府责令府店镇政府作书面检查,对府店镇国土资源所干部乔延国、偃师市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所养护科科长梁腾飞、。
三、举报内容:偃师市岳滩镇赵庄工业区华宝龙铅厂、春风钢铅厂、泰升钢铅厂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严重污染大气。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部分属实。偃师市摩托车企业主要位于岳滩镇赵庄街村、赵庄寨村等地,存在数十家摩托车及配件生产企业。因市场原因,相关企业基本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部分生产企业存在喷涂、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未发现污水乱排问题。偃师市已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停产整顿,将摩托车及配件全行业列入偃师市清理整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对其进行清理和规范。对岳滩镇镇长周志辉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岳滩镇副镇长张建魁行政警告处分,对偃师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范存强进行诫勉谈话。
四、举报内容:伊川县半坡镇白窑村东加油站附近铝石窑厂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不属实。7月25日,调查组未发现举报所指区域存在铝石窑。自2015年12月以来,个别铝石窑厂偷偷生产,有关部门对其实施了关停。今年6月底,半坡镇境内铝石窑厂全部取缔到位。当月,伊川县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问责,免去伊川县半坡镇李冠峰半坡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职务,给予大郭沟党支部书记李建刚党内警告处分,免去伊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五中队马龙欣队长职务,给予伊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五中队副队长蔡孝阳行政警告处分。
五、举报内容:新安县铁门镇崔家庄村硅砂加工厂污染水源、农田,群众曾向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过,但主管部门不作为。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不属实。硅砂加工厂产生的污染因子主要是粉尘和噪声,且崔家庄村周边2处饮用水水井未发现被污染,企业周边庄稼长势良好。自2015年新安县对铁门镇硅砂加工企业进行整改以来,17家硅砂加工企业中有16家停产;1家通过整改验收,正常生产,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行,无违法排污现象。通过调取近3年的“12369”“110”记录,未发现反映崔家庄村硅砂企业污染水源的问题。
六、举报内容:新安县铁门镇派出所对面水泥厂和石子粉碎厂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部分属实。举报实际涉及3家企业,检查发现这些企业均停产。新安县亨利元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已按要求整改治理完毕并通过环保验收。铁门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料场原料已覆盖,但厂区道路有积灰,导致扬尘产生。因铁门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未落实“三同时”规定,存在擅自生产行为,新安县环保局已于6月13日对其立案查处。博夯耐火材料厂因未整改到位私自生产,已被实施断电。新安县政府对铁门镇政府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作深刻检查;给予铁门镇政府党委委员李振东(副科级)党内警告处分,对铁门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新会进行诫勉谈话,免去姬青化石灰厂厂长职务。
七、举报内容:伊川县刘瑶水库养鱼污染水体。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情况属实。经检测,水库水质COD、总磷两项因子实测值超出地表水III类标准,主要原因为水库承包人养鱼投放饵料过量。,责令县水利局主管副局长张军灿作深刻检查,对刘瑶水库管理所所长武方方进行诫勉谈话。
八、举报内容:宜阳县段村6家单位环境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情况属实。该区域有3家汽车维修店、4家作坊式加工点,分别为宜阳香鹿山镇博通汽车维修店、金源汽车维修站、广达汽修店、名优石材、留钦电焊杂修铺、买站仁木器加工厂及万博家居(已搬迁)。以上单位均未办理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6月6日、12日,县环保局已要求以上单位进行整改,纠正违法行为。7月25日,宜阳县政府对博通汽车维修店、金源汽车维修站、广达汽修店进行了立案查处,对6家单位采取了断电和查封措施;对宜阳县环保局副局长李学营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环境监察四中队亢向宜行政警告处分,对香鹿山镇分管领导史治宽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段村村环保网格长杨小妞行政警告处分。
九、举报内容:伊川县吕店镇丁流村93名群众联名举报伊川县周明金属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不属实。7月25日,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已关闭,只有空厂房及仓库,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无生产原料和生产迹象。2016年3月21日,伊川县环保局发现该企业厂区固废“三防”不规范、“跑冒滴漏”严重,要求该企业整改。该企业负责人认为整改难度大,经营状况差,决定倒闭并拆除设备。,对吕店镇政府丁流工作区区长任进立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丁流村村委主任张留军行政警告处分,对伊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四中队中队长李保森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副中队长康毅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作深刻检查。
十、举报内容:偃师市缑氏镇马屯村3家皮革加工厂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气味刺鼻,污水直排,东沟河水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基本属实。7月25日,偃师市环保局对缑氏镇马屯村3家鼓皮加工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均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异味,系天热堆放的牛皮产生。加工产生的脱毛废渣均送往垃圾堆放点,边角料集中外售,有以前生产废水外排痕迹。自2015年以来,因环境污染问题,偃师市多次对3家加工作坊进行查处。自今年6月3日以来,3家加工作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因马屯村260多户村民靠制鼓谋生,制鼓所需牛皮均由这3家作坊加工,3家加工作坊的关停关系到马屯村群众生计和传统手工业传承问题。鉴于此,偃师市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在政策措施出台前,,确保关停,减少环境污染。偃师市政府责令缑氏镇政府作书面检查,对缑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国杰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缑氏镇副镇长孙景博行政警告处分。
十一、举报内容:偃师市府店镇西关毛村南门外一养鸡场粪便直排,气味难闻。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情况属实。该养鸡场建成有10余年,当时距村庄约200米。随着村庄发展,村庄与养鸡场的距离越来越近。因近期连续降雨、天气炎热,鸡粪堆积多,气味较大,对附近群众造成影响。目前,鸡粪已清理完毕。偃师市计划对距离村庄较近的养鸡场逐步搬迁。
十二、举报内容:吉利区马庄村东侧在建的220千伏变电站不符合环保要求,向省环保厅报审的安全距离是150米,实际距离村庄仅80米。
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情况不属实。该项目名称为洛阳220千伏吉利北输变电工程。河南省环保厅于2016年7月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重新审核批复,要求距离后马庄村东侧82米。7月27日,现场实测变电站距离最近民居约84米,符合环评批复的距离要求。
十三、举报内容:孟津县纳污管网建设不完善,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牛步河大队的夏园沟里。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污水点位于孟津县城关镇牛步河村夏园沟自然村南,地势较低,属自然冲沟。由于该区域还未进行开发建设,无市政污水管网可接入,牛步河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夏园沟。目前,孟津县城建成区污水全部进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没有污水排入夏园沟。孟津县政府近期将建设一座污水提升站及配套管网,解决此问题。
十四、举报内容:偃师市府店镇佛光村十几家石子厂,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情况属实。2014年,偃师市环保局对11家石子加工企业未批先建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查处。2016年,以上11家企业均被列入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7月25日,偃师市环保局再次对11家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全部处于停产状态,露天堆放的物料全部覆盖,厂区内及周边道路进行了喷洒降尘。,责令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和采取防尘措施,在未通过核查、验收之前,不得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