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参与吉林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合作单位的公告
我市被批准为国家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经市政府批准,试点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国家财政、市财政将设立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各项活动,通过营造全民参与文化消费的氛围、发放“吉林市文化消费惠民卡”和“吉林市文化消费电子优惠券”、举办惠民文化消费季、举办各种文化产品展会等活动、扶持文化企业等形式,推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使文化消费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向全市征集参与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合作单位。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参与合作行业领域
按照“适度竞争、消费挂钩、择优扶持”的原则,试点工作期间,拟在以下行业领域征集参与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合作单位:
1.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传统出版产业。
2.数字出版、网络出版、。
3.动漫、游戏出版产业。
4.印刷复制产业。
5.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及零售发行行业。
6.印刷、包装装潢印刷等单位。
(二)广播电影电视行业
1.广播、电影、电视剧制作和相关服务行业。
2.广播、电影、电视剧发行放映行业。
(三)文化演艺行业
1.各类文艺作品创作、创排单位。
2.各种艺术院团、演出场所。
3. 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单位。
(四)动漫、游戏行业
1.动漫、游戏、多媒体的各类开发、创作、生产、发行单位。
2.动漫、游戏、多媒体的各种人才培训机构。
(五)文化创意和设计行业
1.广告服务类行业。
2.文化创意街区、艺术街区、文化创意展馆、美术展馆、书画展馆等单位。
3.特色文创产品、纪念品、创意店铺等文创产品单位。
4.行业匠人、工艺美术大师、非遗传承人等突出人物。
(六)文化休闲娱乐行业
1.博物馆、遗址、公园、植物园等文化旅游景区。
2.歌舞厅、电子游艺厅、网吧、游乐园和其他娱乐活动(密室逃脱、桌游)等单位。
3.影楼、数码影像制作等摄影扩印服务单位。
(七)工艺美术品生产经营行业
1.雕塑、浪木根雕、金属、漆器、花画、天然植物编织、刺绣、挂毯、珠宝首饰及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及销售单位。
2.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及销售单位。
3.文玩市场。
(八)其它文化生产经营行业
1.文化经纪代理服务类。
2.文化贸易代理与拍卖服务类。
3.会展服务类。
4.公共文化服务类。
(九)文化融合相关行业
与文化有关的文化旅游业、文化体育业、文化休闲农业等相关行业的地方知名品牌、地域特色的知名品牌企业。
二、参与合作单位权责
(一)权利
1.经评审认定和公示后,成为促进文化消费试点工作联盟单位,正式纳入文化消费试点工作联盟单位名录库,从联盟单位中选出合作单位。
2.合作单位的基本信息将列入《吉林市文化消费指南》,面向全市进行免费发放。
3.“文化消费联盟卡”、“文化消费电子优惠券”可以在合作单位中使用,同时还可以享受文化消费试点期间的其他相关优惠措施。
4.试点工作期间,获得集中宣传推广。
(二)义务
1.配合市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举办的文化惠民消费季、建设文化产品和服务平台及发放文化消费惠民卡和文化消费电子优惠券等工作。
2.提供必要设备、人员等条件保障,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服务平台、消费券系统平台的接口调试等事项。
3.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接受有关机构对于消费券使用的跟踪、监测和检查。
三、具体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吉林地区工商注册并能提供相应文化产品及服务的相关文化经营单位。
2.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相关社会组织。
3.文化消费行业领域突出人物。
(二)申报基本要求
1.主体规范合法。申报单位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经营规范、手续齐备,无不良记录。
2. 文化经营单位需2017年6月30日以前注册成立,有具体经营业务发生。
3.符合行业要求。申报单位主营业务需要符合本次征集行业领域门类。
4.坚持价值导向。申报单位提供的文化产品或服务内容符合核心文化价值导向,有利于培养科学、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和习惯。
5.具备必要条件。申报单位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线上销售平台,具备支持消费券使用的人员、设备、技术等必备条件。
6.提供配套优惠。能配合消费券发放工作,并能提供相应配套优惠措施的申报单位优先。
(三)申报认定程序
登录网易邮箱jlswgxjcyc@163.com(密码:62461204),下载相关资料模板,根据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吉林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按照“公平公开、择优选取”的原则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最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合作企业。依据评审结果将在市文广新局官方网站对入选申报单位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1.请于2018年1月12日(星期二)16时前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相关文化经营单位提供《吉林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合作单位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提供《吉林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合作单位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相关社会组织提供《吉林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合作单位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文化消费行业领域突出人物提供《吉林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合作单位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相关证明资质材料复印件一份。
提交地址:。电子申报资料发送邮箱:jlswgxjcyc@163.com。
2.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
3.上述服务均为公益性质,不向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4.本公告由市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
刘 镓 联系电话:62461299 15044635000
王德金 联系电话:62461299 15844248900
吉林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来源:吉网吉林站